Website 服务使用协议
法律依据
本协议依据越南法律文件及相关国际条约制定,包括但不限于:
- 《2015年民法典》(第 20、117、357、360–364、385–429、468 条关于行为能力、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赔偿责任、利率);
- 《2005 年商业法》(第 14 条、第 317 条关于标准交易条件和商业争议解决);
- 《2023 年电子交易法》(第 35–38 条关于电子合同);
- 《2023 年电信法》(第 24/2023/QH15 号法律)及相关指导文件;
- 关于必填质量管理电信服务分类的第 28/2026/TT-BKHCN 号通知(效力 15/7/2026);
- 2025年《网络安全法》(第 116/2025/QH15 号法律,效力自 2026年7月1日起——整合并取代 2018年《网络安全法》和 2015年《网络信息安全法》);
- 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第91/2025/QH15号法律,效力 01/01/2026)及法令 356/2025/NĐ-CP;
- 《2024年数据法》(第60/2024/QH15号法律,2025年7月1日生效);
- 《2025 年电子商务法》(第 122/2025/QH15 号法律,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替代法令 52/2013/NĐ-CP 和法令 85/2021/NĐ-CP);
- 《2025数字技术产业法》(第71/2025/QH15号法律,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涵盖数字技术、数字资产、人工智能和半导体;
- 《2025年人工智能法》(第134/2025/QH15号法律,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
- 2025 年数字化转型法(第 148/2025/QH15 号法律,效力 01/7/2026 — 取代 2006 年信息技术法)和 2025 年高新技术法(第 133/2025/QH15 号法律,效力 01/7/2026);
- 2025 年《税收管理法》(法律第 108/2025/QH15 号,效力自 01/7/2026 起 — 取代 2019 年《税收管理法》);法令 252/2026/NĐ-CP 及通知 89/2026/TT-BTC 指导实施;
- 2025 年个人所得税法律(第 109/2025/QH15 号法律)和增值税法律;关于电子发票、电子凭证的第 254/2026/NĐ-CP 号法令及第 91/2026/TT-BTC 号通知;
- 关于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电子交易和信息技术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第 174/2026/NĐ-CP 号法令(效力 01/7/2026);
- 通知 56/2026/TT-BTC 关于电信运营权费用和电信业务许可证费用;
- 通知 34/2026/TT-BKHCN 关于电信编号规划和互联网资源;
- 适用于 SSL/数字签名服务的数字信任服务国家技术规范,包括第 50/2025/TT-BKHCN 号通知(公共数字签名)、第 51/2025/TT-BKHCN 号通知(时间戳颁发)、第 53/2025/TT-BKHCN 号通知(数据消息认证);第 47/2026/TT-BCA 号通知(电子文档存储系统网络安全 QCVN);
- 2022 年反洗钱法律;
- 《知识产权法》(2022年修订补充);
- 《2023 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2015年会计法律(第 16–19 条关于凭证、会计数据存储);
- 2015 年《民事诉讼法》;
- 2015 年《刑法》(经 2017 年修订)
- 2010年商事仲裁法;
- 第91/2020/NĐ-CP号法令;
- 第 147/2024/NĐ-CP 号法令;
- GDPR(第 5、24、33、34 条) — 对在其范围内的客户/数据主体进行引用适用。
第 I 部分 – 通用信息与定义
法定全称: Pho Tue 科技与软件解决方案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 Pho Tue SoftWare And Technology Solutions Joint Stock Company
注册地址: 平美路 128 号,平美社,胡志明市
电话: 0865.920041 Email: info@photuesoftware.com
支持 Email: support@photuesoftware.com投诉 Email: report@photuesoftware.com
服务 Website: hitechcloud.vn公司 Website: photuesoftware.com
税号 / 企业注册号: 0318222203,于 2023/12/20 在胡志明市计划与投资厅注册,于 2026/01/20 在胡志明市财政厅完成第2次变更。
电信服务提供商注册证书: 第 18/GCN-SKHCN 号,由胡志明市科学技术部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签发。
第 1 条. 简介与适用范围
1.1. 本《服务使用协议》(“协议”)是客户(注册、登录、使用或支付任何服务的个人或组织)与普慧科技与软件解决方案股份公司(简称“HiTechCloud”或“我们”)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1.2. 通过:(a) 点击“同意”、“创建账户”或类似按钮;(b) 使用任何服务;(c) 支付任何费用;或 (d) 提供个人信息进行注册 — 客户确认已阅读、理解并同意受本协议全部内容的约束。
1.3. 若客户不同意任何条款,客户不得使用本服务。在 HiTechCloud 通知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客户接受这些变更。
1.4. 本协议适用于 HiTechCloud 提供的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Hosting、域名、云服务器、Email Hosting、SSL 证书、AI/MaaS 服务及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具体服务条款构成本协议的附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条. 术语定义
2.1. 「服务」 指 HiTechCloud 运营并向客户提供的全部产品、平台、应用程序、API、工具和数字基础设施,包括位于 hitechcloud.vn 和 photuesoftware.com 的客户管理门户。
2.2. “客户” 指已年满18岁或具有完全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的任何自然人,或已合法注册并使用本服务的法人。
2.3. “账户” 指个人或组织在 HiTechCloud 系统上的注册档案,包括登录名、密码、身份识别信息以及所有关联服务。
2.4. “客户内容” 指客户通过服务上传、存储、传输或处理的任何数据、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软件、源代码、数据库或文档。
2.5. “个人数据” 是指识别或有助于识别特定个人的数字数据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包括依据 2025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的基本个人数据和敏感个人数据。
2.6. “个人数据控制者 / 个人数据处理者”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2025 年版理解:数据控制者决定处理的目的和方式;数据处理者根据合同或授权代表数据控制者进行处理。
2.7. “子账户 / Sub-account” 是由主客户创建以向员工、代理商或第三方授予受限访问权限的账户。
2.8. “不可抗力事件” 指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疫情、国家机关的决定、来自外部的大规模网络攻击,或第三方电信基础设施的故障。
2.9. “eKYC” 是电子身份验证流程,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通过国家身份认证门户 VNeID 进行。
第二部分——使用条件和账户
第 3 条. 服务注册与使用条件
3.1. 为使用服务,客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a) 个人: 年满 18 周岁,根据 2015 年《民法典》第 20 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居住在越南或 HiTechCloud 提供服务的国家;
- (b) 未满 18 周岁人员: 需获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或书面批准;监护人代理并对该个人在整个服务使用过程中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c) 组织/企业: 已注册且合法运营;代表人有权签署合同;
- (d) 不在越南或国际主管部门(OFAC、欧盟、联合国)的黑名单、制裁名单中;
- (e) 提供准确、完整且保持更新的注册信息;
- (f) 根据 HiTechCloud 要求完成身份验证(eKYC)流程,自 01/07/2026 起必填。
注册使用服务即表示客户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准确、真实,并完全遵守上述各项条件。
3.2. HiTechCloud 有权拒绝向任何个人或组织提供服务而无需说明理由,前提是在 7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支付费用(如有)。
3.3. 客户承诺不使用服务从事任何违反越南法律、国际法律或 HiTechCloud 可接受使用政策 (AUP) 的违规活动。
第 4 条. 账户管理
4.1. 客户对其账户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员工、代理商、子账户或任何获得访问权限的第三方的行为。
4.2. 客户有义务:(a) 对密码和登录信息进行安全保密;(b) 启用双重身份验证(2FA);(c) 在发现或怀疑存在未经授权的访问后 24 小时内通知 HiTechCloud;(d) 及时、完整地更新账户信息;(e) 未经 HiTechCloud 书面或 Email 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账户。
4.3. HiTechCloud 不对因客户未充分履行上述账户安全义务而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4.4. 当根据法律要求或欺诈防范需要进行身份验证时,HiTechCloud有权临时限制账户访问权限,直至客户完成验证流程。
第 III 部分 – 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5条. HiTechCloud 的权利与义务
5.1. HiTechCloud 有权:(a) 调整、升级、维护或暂停服务,并至少提前 24 小时发出通知(紧急安全情况除外);(b) 在客户违规协议时拒绝、暂停或终止服务;(c) 调整服务价格,并通过注册邮箱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d) 出于安全、法律合规与质量保障目的对服务进行检查和监控;(e) 依据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供信息;(f) 采取技术和法律措施以制止违规行为。
5.2. HiTechCloud 有义务:(a) 按照 SLA 承诺提供服务;(b)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2025、第 356/2025/NĐ-CP 号法令及隐私政策进行个人数据保护;(c) 及时通报影响服务的技术故障;(d) 按照已注册的服务套餐提供技术支持;(e) 在符合条件时根据退款政策办理退款;(f) 根据《会计法》2015 保存文件、发票及交易日志(至少 10 年)。
条 6.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6.1. 客户有权:(a) 根据已注册的服务套餐使用服务;(b) 获得技术支持与答疑;(c)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政策(PDPD)访问、更正、删除个人数据;(d) 根据投诉流程提出投诉;(e) 提前收到影响服务的重大变更通知。
6.2. 客户有义务:(a) 根据支付政策足额、按时支付;(b) 遵守 AUP 及全部使用条款;(c) 不得将服务用于第 7 条禁止的目的;(d) 对客户内容的合法性自行承担责任;(e) 配合 HiTechCloud 调查故障或违规行为;(f) 自行进行独立的数据备份——HiTechCloud 并非唯一的备份服务。
第四部分 – 禁止行为(AUP)
第7条. 严禁行为
7.1. 严禁一切违反刑事法律的违规活动,包括:(a) 传播、存储、传输儿童色情内容(CSAM)或侵害儿童内容(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订补充版第 326 条和第 147 条);(b) 组织、参与或为恐怖主义活动、资助恐怖主义提供基础设施;(c) 洗钱、资助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2022年《反洗钱法》);(d) 网络攻击、非法侵入系统、破坏关键信息基础设施(2025年《网络安全法》);(e) 网络诈骗侵占财产(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订补充版第 174 条)。
7.2. 禁止违规网络安全及侵犯其他用户权益的活动:(a) 传播 Virus、Malware、Ransomware、Spyware;(b) 未经授权的 DDoS/DoS 攻击、port scanning、network sniffing;(c) 利用 HiTechCloud 或第三方的安全漏洞;(d) 伪造身份、IP 地址、Email header;(e) 非法收集个人数据(scraping、Phishing、social engineering)。
7.3. 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违规活动:(a) 未经授权存储、分发受著作权保护的软件、电影、音乐、文档;(b) 伪造商标、商号(《知识产权法》);(c) 创建、运营冒充金融组织、政府、企业的仿冒(Phishing)网站。
7.4. 禁止对共享基础设施造成危害的活动:(a) 在无专门套餐情况下在共享资源上进行加密货币挖矿;(b) Email 垃圾邮件、未经同意的批量 Email 传输(法令 91/2020/NĐ-CP);(c) 资源滥用;(d) 运营僵尸网络、匿名 Proxy 用于非法目的;(e) 传播煽动敌意、种族歧视或宗教歧视的内容。
7.5. (补充) 严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Deepfake 技术伪造信息、操纵社会认知、制作或散布虚假内容、欺诈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符合《网络安全法》2025和《人工智能法》2025。
7.6. (制裁) 违规行为可能根据关于邮政、电信、无线电频率、电子商务和信息技术领域行政处罚的第 174/2026/NĐ-CP 号法令,网络安全与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处罚法令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 V 部分 – 服务费与支付
第 8 条. 服务费与计费周期
8.1. 服务费在 hitechcloud.vn 和 my.hitechcloud.vn 上列出,可能会变动。HiTechCloud 对任何影响正在使用的服务的价格上升,提前至少 15 天至 30 天通知。
8.2. 计费周期可为按月、按季、按年或按协议套餐。除非客户启用自动续费功能,否则服务不会自动续费。
8.3. 所有标准价格不含增值税。成功支付后,电子发票和凭证根据《税务管理法》2025年、《法令》254/2026/NĐ-CP和《通知》91/2026/TT-BTC关于电子发票和凭证的规定发放。
8.4. 对于合同金额在 5,000,000,000 VNĐ(五十亿越南盾)及以上的合同,双方可通过签署书面合同另行约定支付条款。
8.5. 支付方式详情、发票流程和退款条件详见《支付政策》和《退款政策》。
8.6. HiTechCloud 根据《2025年税收征管法》及相关指导文件,全面履行纳税申报、缴税和发票管理义务。客户有责任提供准确的开具发票信息;对于在数字平台/电子商务上开展业务的客户,客户自行承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自身纳税义务的责任。
第 9 条. 逾期支付后果
9.1。当客户延迟支付时,HiTechCloud 按以下顺序执行程序
- 逾期后第 1–3 天:自动发送支付提醒邮件;
- 逾期第 4–7 天:通过 Email 和 SMS 发送暂停服务告警;
- 逾期第 8–14 天:服务暂停,数据予以保留;
- 逾期后第 15–30 天:完全锁定服务,根据各服务的具体政策收取 200,000 – 500,000 VNĐ 的恢复费用(域名服务除外,按注册商规定执行);
- 30 天后:服务终止;客户自终止之日起有 15 天时间提取数据,之后数据将被永久删除且无法恢复。
9.2. 逾期支付利息适用 2015 年《民法典》第 357 条、第 468 条,相当于未支付金额每月 0.5% 的利息。
9.3. 客户承担所有合理的追债费用,包括律师费、法律咨询费和诉讼费(如有)。
第VI部分 – 数据、安全和隐私
条 10。数据所有权和处理
10.1. 客户内容归客户所有。除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技术处理权限外,HiTechCloud 对客户内容不享有任何所有权。
10.2. 客户授予 HiTechCloud 有限的、非排他性的使用权,用于:(a) 存储和备份;(b) 通过 CDN 分发;(c) 为改进服务进行分析(汇总、匿名数据);(d) 满足法律合规要求。
10.3. 数据处理角色。 对于客户收集并上传至系统的个人数据,客户为数据控制者,HiTechCloud 为数据处理者,依据客户的指示和合同执行处理。对于 HiTechCloud 为提供服务直接向客户收集的个人数据,依据2025年《个人数据保护法》,HiTechCloud 为数据控制者。
10.4. 服务终止后,HiTechCloud将:(a)在30天内删除或销毁客户的个人数据,法律强制保留或国家机关要求保留的数据除外;(b)在客户拥有有效且现行的备份服务的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协助以常见格式导出数据副本;(c)根据《2015年会计法》至少保留10年的财务交易日志。
第 11 条:同意、cookies 与“请勿追踪”机制
11.1. 个人数据处理仅在获得数据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法律规定无需同意即可处理的情况除外。同意可以通过书面、语音、勾选同意、短信指令、Email 或系统操作等方式表达,并可随时撤回。
11.2. 在各服务端口和Website上,HiTechCloud提供允许用户拒绝收集、分享跟踪数据文件(cookies)以及选择“禁止跟踪”(do-not-track)的选项。跟踪活动仅在获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11.3. HiTechCloud 不要求用户提供包含全部或部分身份证件的图片、视频作为账户身份验证要素,除非法律强制规定(例如 eKYC)并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措施。
条 12. 个人数据的跨境迁移和处理
12.1. 越南公民的个人数据跨境传输(存储、备份、通过 CDN 分发、由境外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处理)须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2025 和《数据法》2024 关于跨境数据传输及处理的规定,包括在属于强制情形时编制数据跨境传输影响评估档案。
12.2. 当客户选择基础设施地域(region)或配置导致数据在越南领土境外存储/处理时,客户负责确保数据迁移的合法依据,并在被要求时配合 HiTechCloud 编制影响评估档案。
第13条。影响评估与合规举证责任
13.1. HiTechCloud 针对自身作为控制方的处理活动编制并存储个人数据处理影响评估(DPIA)档案,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个人数据保护专门机构报送 01 份正本。对于 HiTechCloud 作为处理方的活动,DPIA 的编制与存储按照与客户(控制方)的协议执行。
13.2. HiTechCloud 根据第 356/2025/NĐ-CP 号法令,配备了专职个人数据保护(DPO)部门/人力资源,并在 report@photuesoftware.com 设立了接收请求的联络点。
第 14 条. 信息安全与数据违规通知
14.1. HiTechCloud 按照 ISO/IEC 27001 标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包括:静态及传输中数据加密(AES-256、TLS 1.3)、访问控制(RBAC)、入侵检测(IDS/IPS)以及定期安全检查。
14.2. 发生个人数据泄露时,HiTechCloud将:(a)在法定期限内通知专管机构(网络安全和高科技犯罪防范部门–A05、公安部);(b)通过注册电子邮件通知受影响的客户/数据主体;(c)提供关于泄露范围、受影响数据类别和补救措施的信息;(d)立即实施防范和补救措施。
14.3. 客户在发现与客户内容相关的信息安全故障或数据违规时,有义务尽早通知 HiTechCloud,以便双方在法定限期内协同处理。
第七部分 - 网络安全、电子商务、AI 和电信
条 15. 根据《网络安全法》2025 的网络安全义务
15.1. 作为在电信网络、Internet及网络空间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HiTechCloud根据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配合阻止和移除违反网络安全法律的信息:
- 最多 24 小时 自收到针对一般违法违规信息的合法要求起;
- 最长 06 小时 在涉及国家安全的紧急情况下。
15.2. 客户承诺配合并确保客户内容不属于违规信息范畴。HiTechCloud 为遵守有权机构的要求而删除、暂停或限制内容/服务,不构成对 HiTechCloud 协议的违规。
15.3. 信息系统按网络安全等级(05 个级别)进行分类和保护。HiTechCloud 采取与相应级别相符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加密、访问权限、备份冗余和监控。
第 16 条。根据 2025 年《电子商务法》的电子商务
16.1. 对于包含电子商务要素的服务(销售 website、在线服务订购/购买门户、数字中介平台),HiTechCloud 与客户须合规遵守2025年《电子商务法》,包括信息透明度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税务义务。
16.2. 使用 HiTechCloud 基础设施开展电子商务运营活动的客户,应自行承担履行注册/通知、申报、纳税的义务,并遵守关于允许经营商品及服务的规定。
第17条. 人工智能、数字资产与AI/MaaS服务
17.1. HiTechCloud 的 AI/MaaS 及数字技术服务遵守《2025 年数字产业法》和《2025 年人工智能法》,包括透明性、安全性、风险管理原则,以及在法律要求的情况下对 AI 生成内容进行标签标注。
17.2. 客户不得使用 AI 服务创建、传播伪造内容(deepfake)、操纵认知、欺诈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客户对使用 AI 服务所产生的输入数据和输出结果承担责任。
第18条. 电信服务质量
18.1. HiTechCloud 根据颁发给其的电信服务提供商注册证书提供服务,并遵守《2023 年电信法》以及现行电信服务质量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包括第 28/2026/TT-BKHCN 号通知(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
18.2. 对于域名和互联网资源服务,HiTechCloud 遵守关于电信码号和互联网资源管理的规定(第 34/2026/TT-BKHCN 号通知)以及注册商的规则。对于 SSL 证书/数字签名服务,服务的提供符合现行数字信任服务的国家技术标准。
18.3. 服务级别、运行时间(uptime)及赔偿承诺在服务级别协议(SLA)附录中规定。
第八部分 – 知识产权
条 19。HiTechCloud 的知识产权
19.1. HiTechCloud 的全部知识产权(软件、源代码、界面、设计、文档、“HiTechCloud”品牌、Logo、已注册商标)均为 HiTechCloud 的专有财产,受知识产权法律及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保护。
19.2. 本协议不授予客户对 HiTechCloud 知识产权的任何所有权,仅授予其用于使用服务的有限使用权。
19.3. 严禁:复制、反编译、解密、修改 HiTechCloud 的软件或创建其衍生产品;未经书面同意,将 HiTechCloud 的名称、Logo、品牌用于广告目的。
条 20。客户的知识产权
20.1. 客户保证对其上传的全部客户内容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已获得充分授权。
20.2. 对于第三方就客户内容提出的任何知识产权投诉,客户对 HiTechCloud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3. DMCA/著作权投诉处理流程规定见著作权条款和投诉程序。
第IX部分 – 责任限制与质保
第21条. 担保免责声明
21.1. 服务按“原样”(AS-IS)和“现状”(AS-AVAILABLE)基础提供。HiTechCloud 不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或保证,包括适销性、特定目的适用性或不侵犯第三方权利,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21.2. HiTechCloud不保证服务将:(a)完全无错误或中断;(b)满足客户的所有特定需求;(c)与客户的所有设备和软件兼容。
21.3. 正常运行时间承诺在服务级别协议(SLA)中单独规定,是具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第22条. 赔偿责任限制
22.1. 在任何情况下,HiTechCloud 在一个阳历年内对客户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总额,均不超过客户在损失发生前连续 12 个月内实际支付的服务费总额,或 50,000,000 VNĐ(五千万越南盾),以较低者为准。
22.2. HiTechCloud不对间接损害或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损害承担责任,包括:(a)营业收入、利润或商业机会的丧失;(b)数据丧失或损坏,除非直接源于HiTechCloud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c)特殊、偶然、惩罚性损害;(d)由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害。
22.3. 本责任限制不适用于:(a) HiTechCloud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个人数据安全义务违规;(b) HiTechCloud 错误导致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c) 欺诈行为及违反越南法律或当地法律。
第 23 条. 赔偿与免责声明
23.1. 客户同意就以下原因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投诉、损失、损害、诉讼费及律师费,向 HiTechCloud、关联公司、总监、员工、代理商及许可方进行赔偿、辩护并免除责任(免责声明):(a) 客户违规协议;(b) 违规第三方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与隐私);(c) 客户内容违规法律;(d) 未经授权或超出许可范围使用服务。
第十部分 – 期限和终止
第24条、合同期限
24.1. 本协议自客户首次注册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根据下述条款终止。
24.2. 每项具体服务均根据计费周期设有各自的有效期。到期后如未续费,服务将转为已过期状态,并享有 30 天宽限期供客户处理。
第 25 条. 由客户终止
25.1. 客户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终止协议:(a) 发送请求邮件至 support@photuesoftware.com 并附带账户验证信息;(b) 通过客户管理端口取消服务(如有);(c) 向 HiTechCloud 总部提交经签署的终止请求书面文件。
25.2. 终止并不免除支付终止日前已产生费用的义务。预付费费用概不退款,除非满足《退款政策》中的条件。
第 26 条. 由 HiTechCloud 终止
26.1. 在下列情况下,HiTechCloud 可立即终止或暂停服务,无需事先通知:(a) 客户严重违规第 7 条;(b) 收到有权国家机关的要求;(c) 发现欺诈或冒用身份行为;(d) 服务被用于攻击 HiTechCloud 或第三方的基础设施。
26.2. HiTechCloud 可在提前 30 天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服务,当:(a) 逾期支付超过 30 天;(b) 持续违规或屡次违反条款;(c) HiTechCloud 停止提供特定类型的服务。
26.3. 终止后,客户有 15 天时间提取数据(因严重违规而终止的情况除外)。此期限过后,数据将被永久删除。
第XI部分 – 争议解决
条款 27. 协商和调解
27.1. 各方优先通过善意协商进行争议解决。客户按照投诉流程提交投诉;HiTechCloud 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27.2. 若协商在 30 天内未取得结果,各方可请求在越南商业调解中心(VMC)或双方均认可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第 28 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机构
28.1. 本协议受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律管辖。
28.2. 凡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争议,均将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 35 条、第 39 条提交至胡志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8.3. 如客户为境外组织,双方可协议在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根据现行VIAC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 一般条款
条款 29. 协议的修改和更新
29.1. HiTechCloud 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修改通知将在产生效力前至少 15 天通过注册 Email 提交并在 Website 上发布(为合规紧急法律要求而进行的修改除外)。
29.2. 客户在修订生效日期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客户已接受该修订。
29.3. 若不同意修改,客户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申请服务终止且无需承担违约金,前提是按比例退还预付费款项。
第 30 条. 通知
30.1. 所有法律通知须以书面形式提交:(a) Email 至 legal@photuesoftware.com(从客户至 HiTechCloud);(b) 账户注册 Email(从 HiTechCloud 至客户);(c) 挂号信/DHL 寄送至总部(针对重要法律通知)。
30.2. 电子邮件通知自发送之日起24小时后视为已收到。邮寄通知自发送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视为已收到。
第31条 独立存续条款
31.1. 如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将被最小限度地删除,其余条款保持完全有效。
第 32 条. 协议的完整性
32.1. 本协议连同引用的全部附录、政策和具体服务条款,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承诺。
32.2. 除明确阐述的内容外,不存在任何默示条款、陈述或承诺。任何修改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 HiTechCloud 的授权代表签署。
条款 33. 语言版本和相关文档
33.1. 本协议以越南语起草。如翻译成其他语言,越南语版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3.2.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文档(作为本协议的附录):
- 个人数据保护政策 (PDPD)
- 退款政策
- 支付政策
- 服务级别协议 (SLA) 承诺
- 服务条款(Hosting、Domain、Cloud、AI)
- 知识产权条款
- 保密协议 (NDA)
- 反洗钱政策
- 投诉和争议解决流程
- 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文档
公司信息
Pho Tue 科技与软件解决方案股份公司
总部:胡志明市平美县平美街 128 号。
办公室:第 81 地标大厦 OT03 单元,720A 电边府街,Vinhomes Central Park 坦苍项目,新城镇坡区,胡志明市。
电话:0865.920041 | 电子邮件:info@photuesoftware.com | 网站:hitechcloud.vn — photuesoftware.com
营业执照编号:0318222203,注册日期2023年12月20日,第2次变更日期2026年1月20日。
电信服务提供商登记证书第 18/GCN-SKHCN 号,由胡志明市科学技术局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