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服务法律标准 — Email – HiTechMail – vMail – Email Relay – Email Hybrid

文档代码TCPL-20
版本1.0
生效日期18/08/2026
审查日期18/08/2027
负责部门法务

第一部分 – 目的和范围

1.1. 本法律标准(“文档”)规定了Pho Tue SoftWare Solutions JSC(“HiTechCloud”)向客户(“客户”)提供 HiTechMail 企业邮箱、vMail、Email Relay 和 Email Hybrid 服务群(“服务”)所适用的标准条款和条件。

1.2. 本文档适用于引用本文档的所有合同、订单、附录或电子服务订购确认书。如有冲突,以双方已签署的专用商业条款为准,其次为本文档以及在 https://hitechcloud.vn/tai-lieu-ho-tro/ 公布的政策。

1.3. 服务范围包括 HiTechMail/vMail 企业邮箱系统、用于提交交易/营销 Email 的 Email 中继(Relay)服务,以及混合办公客户本地系统的 Email Hybrid 模式。

第二部分 – 定义

2.1. “Email Relay”是通过 HiTechCloud 的发送基础设施转发外发电子邮件的服务,具有受管理的良好发信信誉 IP。

2.2. “SPF/DKIM/DMARC”是客户必须在其域名上配置的 email 发送源身份验证记录。

2.3. “提交成功率”是指接收服务器接收(accepted)的 Email 占所提交有效 Email 总数的比例,不包括因收件人列表错误或接收方策略而被拒绝的 Email。

2.4. “垃圾邮件 (spam)”依据关于防范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骚扰电话的第 91/2020/NĐ-CP 号法令进行界定。

2.5. “发送限制”是按服务套餐规定的 Email/小时或/天数量配额。

第三部分 – 服务描述与配置

3.1. 服务按套餐容量提供邮箱、Webmail、IMAP/POP3/SMTP 协议、双向反垃圾邮件 – Virus 过滤器以及 Email 域名管理工具;Hybrid 模式支持 HiTechCloud 系统与客户内部 Email 服务器之间的同步路由。

3.2. 客户通过 Relay 发送前必须按照指引完整配置 SPF、DKIM、DMARC;HiTechCloud 有权对未通过身份验证的域名拒绝发送。

3.3. 按套餐划分的发送限额公布于服务价目表中;超额使用需求须提前申请,并可能要求审核收件人列表来源。

第四部分 – SLA 及赔偿

4.1. HiTechCloud 承诺 Email 系统的月度可用性至少为 99.9%,通过 Relay 发送合规 Email 的成功率在 99% 以上;各项指标不包含因客户 DNS、接收方拦截策略或因客户行为导致域名被列入黑名单引发的中断。

4.2. 因客户的发送行为而受损的IP/域名信誉恢复不属于SLA范围,并可能单独收费。

4.3. HiTechCloud 出现 SLA 违规时的唯一赔偿措施是根据公布的抵扣标准在下一计费周期抵扣费用;客户无权就 SLA 违规要求现金退款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赔偿。

4.4. 在任何情况下,HiTechCloud 因服务引起或与服务相关的总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客户在最近一个服务周期内已支付的总费用;HiTechCloud 对间接损失、后果性损失、利润损失、商业机会损失、数据丢失或商誉损害不承担责任。

4.5. 计划内维护将至少提前48(四十八)小时通过Email或管理门户进行通知;计划内维护时间、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因客户过错导致的中断不计为违规SLA时间。

第五部分——费用和支付

5.1. 客户应自 HiTechCloud 发布费用通知或发票之日起 03(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预先支付 100% 服务周期费用,除非单独合同另有规定。

5.2. 逾期付款金额须按逾期金额的0.05%/天加收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5.3. HiTechCloud有权在逾期支付07(七)天后暂停服务,并在逾期支付15(十五)天后终止服务且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客户仍有义务支付截至服务终止之日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 VI 部分 –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 客户仅向已同意接收或根据第91/2020/NĐ-CP号法令具有其他合法依据的收件人发送Email,保持退订(unsubscribe)机制并在法定期限内处理退订请求。

6.2. HiTechCloud 有义务维护 spam – virus 过滤系统,监控发信 IP 信誉,并在发现客户账户存在滥用迹象时通知客户。

6.3. 客户负责管理密码,为管理账户启用多因素身份验证,并对因自身安全过失导致账户泄露而发送的 Email 承担责任。

第七部分 – 可接受使用与禁止行为

7.1. 禁止发送垃圾邮件、欺诈 Email(Phishing)、伪造发件人、传播恶意软件或非法买卖 Email 列表;违规反垃圾邮件规定的行为将导致服务被立即锁定且不予退费,不受事先通知程序的限制。

7.2. 禁止将 Relay 用作 open relay、代未识别身份的第三方提交,或轮换 Email 以规避反垃圾邮件机制。

7.3. 客户不得使用服务违规越南法律、危害国家安全、传播恶意软件、攻击第三方系统、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知识产权或个人数据;HiTechCloud 有权在发现违规时立即暂停服务。

第八部分 – 安全与个人数据

8.1. 每方承诺对在提供、使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对方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且仅用于履行服务之目的;在服务终止后,保密义务存续 03(三)年,除非法律或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要求提供。

8.2. 个人数据处理合规于第 91/2025/QH15 号《个人数据保护法》以及详细规定《个人数据保护法》若干条的第 356/2025/NĐ-CP 号法令;HiTechCloud 仅根据客户的合法指示进行个人数据处理,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并在根据法律规定发现个人数据泄露、丢失故障时通知客户。

8.3. 客户的 Email 内容不会被 HiTechCloud 手动读取;系统仅进行自动扫描以过滤 Spam – Virus。Email 中的个人数据根据第 91/2025/QH15 号《个人数据保护法》和第 356/2025/NĐ-CP 号法令受到保护。

第 IX 部分 – 中止与终止

9.1. 在以下情况下,HiTechCloud 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服务:(i) 客户逾期支付超过 07(七)天;(ii) 客户违规可接受使用规定;(iii) 应主管国家机关的要求;或 (iv) 为防范系统安全风险所必需。

9.2. 若一方违规基本义务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15(十五)天内未予纠正,各方均有权终止服务;在客户因逾期支付被暂停且未足额支付之日起 15(十五)天后,HiTechCloud 有权终止服务。

9.3. 自服务终止之日起 07(七)天内,客户将获得以通用格式导出数据的支持;逾此期限,客户的所有数据将从系统中永久删除且无法恢复,HiTechCloud 无进一步保存义务。

第 X 部分 – 效力与适用法律

10.1. 本文档是服务使用协议及公布于 https://hitechcloud.vn/tai-lieu-ho-tro/ 的各项政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客户注册、支付或继续使用服务,即视为接受本文档的全部内容。

10.2. 本文档及相关合同、附录、电子确认可根据第 20/2023/QH15 号《电子交易法》和关于电子签名与可信服务的第 23/2025/NĐ-CP 号法令使用数字签名签署,与具有直接签名和印章的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文档受越南法律管辖。任何争议应首先在30(三十)天内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未果,争议应提交至胡志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文档由 HiTechCloud 发布,且可通过在 https://hitechcloud.vn/tai-lieu-ho-tro/ 上提前 30 天通知进行修改。

编辑历史

当前版本 (v1.0)
更新由HiTechCloud提供
追踪分类:Email当新文档添加到此分类时接收通知。

如果本文章未能解答您的问题,请联系 HiTechCloud 获取帮助。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