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条款
法律依据
- 《知识产权法》(2022 年修订)及相关指导文件;
- 《网络安全法》2025年(第116/2025/QH15号法律)——关于根据合法要求删除违规内容;
- 2025 年《电子商务法》(第 122/2025/QH15 号法律)——关于中介服务提供组织的责任;
- 法令131/2013/NĐ-CP(已修订和补充)关于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政处罚;
- 关于工业产权领域行政处罚的第 99/2013/NĐ-CP 号法令(由第 186/2026/NĐ-CP 号法令修改、补充,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生效);
- 《2015 年刑法》(第 225 条关于著作权和相关权利侵权;第 226 条关于工业产权权利侵权);
- 《2015年民法典》;DMCA §512(美国)和 UDRP — 按参考适用于具有国际因素的内容和争议。
本条款细化了《服务使用协议》第19条和第20条,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 A 部分 – 知识产权
条 1。公司的知识产权
1.1. 公司的知识产权包括:(a) 品牌、商标 — Logo、商号“Phổ Tuệ”和“HiTechCloud”、口号、已注册的识别系统;(b) 公司开发的软件、源代码、算法、用户界面;(c) 创意内容 — 文本、图片、视频、平面设计、技术文档;(d) 受保护的发明、技术解决方案;(e) 商业秘密 — 业务流程、商业方法;(f) 与公司品牌关联的域名。
1.2. 上述所有知识产权均为公司的专有财产,受《知识产权法》及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保护。
条 2。授予客户的许可证
2.1. 在使用服务时,客户将获得具有以下特性的有限使用许可证:(a) 范围——仅限于已签订合同的服务范围内;(b) 期限——与服务合同期限一致;(c) 性质——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d) 限制——不得复制、分发、编辑或创建衍生产品。
第3条. 客户内容所有权
3.1. 客户拥有其创建并上传至系统的全部内容和数据。公司对客户内容不享有任何所有权,仅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进行处理,且符合个人数据保护政策(PDPD)。
条 4。客户的义务
4.1. 客户不得:(a) 复制、分发、传输或发布公司的软件、内容;(b) 反向工程、反汇编、解码软件的源代码;(c) 移除或改动著作权声明、商标、watermark;(d) 未经许可在广告中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e) 基于公司软件创建竞争产品。
4.2. 客户承诺仅上传其完全拥有或已获得许可证的内容;对其上传的内容中的任何著作权侵犯行为负完全责任;如客户内容引起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争议,应对公司进行赔偿。
第B部分 – 投诉和知识产权侵权执法
第 5 条. HiTechCloud 的角色
5.1. HiTechCloud 是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Hosting、Cloud、数字基础设施),不主动监控客户的全部内容,亦无义务主动查找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基于各方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并符合《电子商务法》2025、《网络安全法》2025。
5.2. 收到主管部门的合法要求时,HiTechCloud 将配合按照《网络安全法》2025规定的期限移除违规内容(对于常规违规信息最多 24 小时;对于国家安全紧急情况最多 6 小时)。
第6条。有效投诉通知必须包含的内容
6.1 知识产权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向以下机构提交投诉通知 abuse@photuesoftware.com (或 report@photuesoftware.com),包含完整:
(a) 投诉方信息:对于企业——名称、企业代码、总部地址、联系方式,并附上企业注册证书;对于个人——姓名、电话号码、联系地址,并附上身份证件;
(b)证明您是知识产权(SHTT)权利人或该权利的合法受让人的文件;如作为授权代表,应附上在越南有效且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c)被侵犯作品或权利的说明(标题、原始 URL、所有权证明);
(d) URL 或对 HiTechCloud 系统中涉嫌违规内容具体位置的准确描述;
(e)书面分析或证明侵权行为的材料及随附的文档、证据;
(f)投诉方的承诺,即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且投诉方已获得合法授权提出投诉。
6.2. 对于具有国际因素的内容,符合 DMCA §512(c) 标准的通知还必须附加被授权人的签名(电子或物理形式),并在作伪证受罚(perjury)的声明下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第7条. 接收与处理流程(包括DMCA takedown)
| 步骤 | 操作 | 期限 |
|---|---|---|
| 1 | 投诉方提交有效通知至 abuse@photuesoftware.com | 立即获取 |
| 2 | HiTechCloud 确认已受理 | 24 小时内 |
| 3 | HiTechCloud 检查文件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 3个工作日内 |
| 4 | 移除或拦截被投诉内容(若材料合规) | 5个工作日内 |
| 5 | 通知账户持有人(被投诉方)有关内容已被删除的信息 | 1 天内 |
| 6 | 接收来自被投诉方的反通知 (Counter-Notice) | 14 天内 |
| 7 | 若 Counter-Notice 有效且无法院指令,则恢复内容 | 10–14 天内 |
7.1. 如果材料不合法、无效或不完整,HiTechCloud 将要求补充;若投诉方未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回应,投诉处理即告终止。
7.2. 当材料有效时,HiTechCloud 可将投诉信息转交予被投诉方以获取反馈,并充当各方之间的信息转交中介。
第 8 条。同意共享信息以解决投诉
8.1. 提交投诉通知时,投诉方同意 HiTechCloud 向被投诉方和/或相关第三方提供、分享所提交的信息和文档 在必要范围内 以解决投诉。在此过程中的个人数据处理遵守 HiTechCloud 个人数据保护政策(PDPD)。
条 9。被投诉客户的责任
9.1. 收到来自 HiTechCloud 的书面告警及提供信息的要求时,被投诉客户有责任在以下期限内通过注册 Email 进行回复并提供信息 24 小时 自收到请求起。
9.2. 若客户未在第9.1款规定的期限内回复,HiTechCloud 将适用《服务使用协议》及相关政策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
第10条. 针对多次违规者的政策
10.1. 12 个月内违规 3 次的账户将被暂停并接受调查。严重违规账户(大规模分发)可能会被立即封禁。HiTechCloud 会向执法机构报告严重违规行为。
第11条。防范投诉滥用与免责声明
11.1. 滥用投诉程序可能会损害 HiTechCloud、被投诉方和/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投诉方滥用程序并造成损失,该方必须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同时 HiTechCloud 有权拒绝处理该方今后的投诉。
11.2. HiTechCloud 仅为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投诉处理具有相对性,基于各方提供的文件和信息。若 HiTechCloud 的投诉处理决定与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的最终结论不同,HiTechCloud 适用免责声明。
条 12. 知识产权违规处罚
12.1. 行政违规:对于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 依据第 131/2013/NĐ-CP 号法令(经修订、补充);对于工业产权 — 依据第 99/2013/NĐ-CP 号法令(经第 186/2026/NĐ-CP 号法令修订、补充)。
12.2. 刑事违规:可能根据 2015 年《刑法》第 225 条(侵犯著作权和相关权利)和第 226 条(侵犯工业产权)受到起诉。
12.3. 民事赔偿:依据《知识产权法》和 2015 年《民法典》关于民事救济措施的规定;法院可采取临时紧急措施以制止违规行为。
第13条。争议解决SHTT
13.1. 知识产权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未取得结果,争议将在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位于 胡志明市,与《服务使用协议》的争议解决部分保持一致。
13.2. 对于涉外争议,适用越南法律;域名争议可单独适用 UDRP 或相关注册商的规定。
13.3. 起诉时效依照 2015 年《民法典》及专门法律的规定。
本条款自 01/072026 起生效,并取代此前所有版本。越南语版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